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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【公告】關於新冠肺炎暫緩捐血之相關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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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檔單位:台灣血液基金會


為考量用血安全,即日起,新冠肺炎接觸相關之暫緩捐血規定將依下辦理:

◎曾確診COVID-19且有症狀者,自痊癒日起需暫緩捐血14天。
◎曾確診COVID-19而無症狀者,自確診日起暫緩捐血14天。
◎COVID-19密切接觸者,自最後接觸日起暫緩捐血14天。
◎COVID-19檢驗已有採檢,但結果尚未出來者,不得捐血
◎流行地區離境者,入境後暫緩捐血7(依據本會防疫對策小組112年2月9日會議議決)

除此之外,全台各捐血點均落實捐血人發燒篩檢及手部消毒、健康問診,並加強捐血場所通風、消毒頻率等措施,確保捐血人在安全的環境中完成捐血,請捐血人安心。

最後更新時間:2023/4/28 下午 04:4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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